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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“长职学子 榜样力量” 先进典型事迹的通知

2024年06月12日 15:08  点击:[]

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先进学生典型,发挥榜样作用,激广大学生群体立志成才的内在动力,主动学习和担当,成为有志青年,现面向各学院征集学生的先进事迹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1.在校生中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省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典型事迹材料,或虽未获得省级以上称号但事迹特别突出的学生事迹材料;

2.在省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、技能大赛等大型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学生典型事迹材料;

3.在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、志愿公益、自强自立、勤工助学、见义勇为、孝老爱亲、全面发展、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材料;

二、材料要求

文章内容包括标题、人物简介、正文:

1.标题:概括准确、精炼。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,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特色。

2.人物简介:包括姓名政治面貌、年级专业,职务,以及具有代表性的荣誉奖励(不超过5个)

3.正文:

正文内要设有三个小标题,紧扣内容、醒目清晰,单独成行。

以第三人称撰写,用小故事或反应学生特长,生动描述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、感人事迹、心灵感悟,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;语言简练富有文采,主题突出控制在1000字以内

三、支撑材料

报送事迹材料需提供1张2寸蓝底证件照及3张学习、工作或生活照插入文章中,同时可另附奖状、奖杯、证书等图片。所有图片需清晰,至少2M,JPG的格式。

四、报送要求

1.所写内容要真实,无杜撰和抄袭现象。

2.事迹材料请用“学院名+学生姓名”命名,材料要求一律用WORD编辑,A4版面,上下边距2.54㎝,左右边距3.18㎝。正文题目用加粗居中,文中小标题用号黑体字,正文用仿宋,行28磅

3.请各学院深入挖掘学生故事,以学院为单位推荐1名学生代表,于4月17日下班前将学生材料发至邮箱33616263@qq.com。学校微信公众号将对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事迹材料进行集中宣传。

联系人:于美琦

联系电话:18143142999


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·团委

2024年4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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