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 明
一、根据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,制定本细则。
二、本细则适用对象是全国高等学校,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,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,为评选文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。
三、测评细则包括“基本指标”“特色指标”“负面清单”三部分,设置6项一级测评指标、36项二级测评指标、160项测评标准。
四、测评主要采用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、问卷调查等方法。其中,材料审核包括审看文字材料、媒体报道、影像资料、网络信息等,实地考察包括查看实地情况、随堂听课、座谈了解、听取汇报、现场模拟等,问卷调查包括面向师生员工的问卷调查、随机个别访谈等。
五、分值结构:总分为110分,其中基本指标100分,特色指标10分,负面清单在评选文明校园时为一票否决条件。
六、得分标准:A为本项指标内容得分的100%,B为66%,C为33%,D为0分。按权重相加后折算为测评得分。
七、本测评细则由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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