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审核标准
1.采用
(1)内容符合国家政策、我校校情;
(2)文字流畅,措词精练且逻辑周密;
(3)稿件时效性强;
(4)稿件报道角度独具匠心;
(5)主题鲜明、思想深刻。
(6)报道材料典型、针对性强;
(7)无语言文字的错误。
2.待用
(1)稿件流畅自然,表达意思准确、完整;
(2)结构合理、文字紧凑,文章要素齐全。;
(3)语言文字错误较少。
3.建议修改
(1)文字单薄,但主题尚有一定新意;
(2)文章要素齐全,情节较为丰满,没有断章取义或是过分的铺陈,但表述陈旧单一,千篇一律;
(3)语言文字错误不多;
4.退稿
(1)稿件内容涉及国家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;
(2)稿件内容有民族、地域或个人歧视;
(3)稿件内容有与校情不符,与事实不符之处;
(4)稿件内容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成分;
(5)稿件有剽窃或抄袭的痕迹;
(6)稿件过于简短,内容言之无物,不知所云,便告以结尾;
(7)稿件缺乏主题,散漫不堪;
(8)稿件语言过于繁琐拖沓,或幼稚无知,或颓废阴暗;
(9)稿件过于单薄,无新闻时效性
二、审稿程序
1.初审
(1)依据上述审核标准提出稿件的处理意见:采用、待用、建议修改或退稿。
(2)对拟采用的稿件进行语言文字等的修改,要求语言文字错误不得超过三处。
2.复审
对初审稿件进行斟酌修改和审校。
(1)对稿件字、词、句进行推敲;
(2)审查报道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;
(3)进一步对语言文字进行审校,要求不得超过三处错误。
3.决审
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:采用、待用、建议修改、退稿。
(1)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、我校校情;
(2)审查稿件时效性;
(3)审查稿件的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;
(4)审查语言文字,要求不得超过一处错误。
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