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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度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方案

2024年06月20日 14:07  点击:[]

9月为我校尊师重教月,为进一步弘扬“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”的教师职业精神,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,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,选树出深受广大学生喜爱,具有崇高理想、高尚情操、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代表,引领学校教师积极投身育人事业,指引青年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培育学生成长成才,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坚持立德树人,弘扬尊师重道的社会风尚,深入挖掘并宣传我校教职员工严于律己、言传身教的先进事迹,评选出学生的“良师益友”,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,树立师德师风典范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工作时间满两年的专任教师、辅导员(班主任)。

三、参选条件

1.政治信仰坚定,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
2.拥有家国情怀,在党和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关注时代、关注社会,汲取养分、丰富思想。自觉爱国守法,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。

3.具备正直人格,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,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,用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。秉持公平诚信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师表。廉洁自律,清廉从教。

4.专任教师条件:潜心教书育人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;教学能力强,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;教学内容丰富,理论联系实际;教学态度端正,备课充分,讲课认真,辅导答疑耐心细致;遵守学术规范,严谨治学,力戒浮躁,潜心问道,坚守学术良知,反对学术不端;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,深受学生爱戴与信赖。

辅导员(班主任)条件: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优秀文化,传递正能量,示范作用明显;积极奉献社会,履行社会责任;重视学习,善于创新,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;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;工作业绩突出,在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果,深受学生爱戴和信赖,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
5.近三年,有师德师风问题的,实行一票否决。

6.曾获省市级“最美教师”、“我身边的好老师”称号的同志不再参与评选。

四、评选名额

本届将评选出18名“最美教师”。 每个学院评选一位专任教师,一位辅导员(班主任);思政部、基础部各评选一位专任教师。

五、步骤及方法

1.推荐阶段(2023年8月30日—2023年9月5日)。各部门、各学院采取教师自荐、学生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上报,并提供推荐人个人近期工作照2张及个人简介(200字)和主要事迹(2000字),个人简介和主要事迹要求第三人称,有标题,一分钟个人影像视频(格式MP4,画幅16:9,1080*1980,可以是事迹介绍,也可以是对学生的寄语等)。上述材料9月6日,统一报送宣传部(邮箱:11005158@qq.com),联系人:聂艳彬84602838。

2.集中宣传阶段(2023年9月10日——2023年9月30日),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,优先推荐上级“最美教师”评选。在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宣传表彰获奖人事迹和视频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。“最美老师”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具有重要的意义,各部门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主要领导把关,选出最有说服力、最能体现本部门、本学院的优秀代表,选出学生心目中最好的老师。

(二)注重宣传,扩大影响。要把评选活动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,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、评选标准、活动步骤,广泛开展“最美教师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,积极营造“学先进事迹、创先进业绩、争先进荣誉”的浓厚氛围,不断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。

(三)坚持标准,确保实效。各部门、各学院要组织教师按标准推荐、自荐。推荐过程要注重道德品质、突出工作业绩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,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推荐最优秀的教师参加评选活动。


党委宣传部、人事处、学生处、团委

2023年8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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